訂房說明
有水巷渡假民宿 Sun Moon Lake B&B-訂房須知
【預約訂房辦法】
1️⃣ 欲訂房者,請按下 【我要訂房】 進入訂房表單,選擇房型後填妥各項資料並送出。
2️⃣ 民宿老闆在收到您的訂單後,會儘快回覆您:
📩 A:如有空房 → 民宿會回覆通知,Email 訂單信件內會附上【訂單明細/訂金與總金額/ATM 匯款帳號】。
完成 ATM 或手機網銀💰 匯款後,請上傳匯款截圖或轉帳收據,經民宿確認無誤後即 訂房成功並保留房間。
📩 B:若該日客滿 → 系統將自動回覆「已無空房」,請改訂他日或選擇其他房型。
📌備註:
若找不到我們的回覆信,請檢查是否被歸入垃圾郵件匣。
您也可回到本站點擊 【訂單查詢】,輸入下訂時設定的帳號密碼,即可查看匯款帳號、訂單內容與最新狀態。 📅 平日 / 假日定義
平日:星期日 ~ 星期五
假日:星期六、國定假日、連續假期、除夕夜以及 12/31 跨年夜
💰 定價期間:農曆春節、日月潭萬人泳渡等特定連假或活動期間,依「定價」計費。
⏰進退房時間
進房時間:下午 15:00 之後 退房時間:上午 11:00 之前
若您將提前抵達或較晚入住,歡迎事先告知,我們會在不影響其他房客的前提下盡量協助。
📝 住宿須知
🍽 住宿皆附 早餐。
💳 現場恕不提供信用卡刷卡服務,現場消費與餘款結清以現金支付,敬請見諒。
🐶 為維護環境與其他房客權益:
禁止攜帶寵物入住
禁止於房內烹煮任何食物
🚭 室內全面禁止 吸煙、飲酒作樂、嚼檳榔。
🔐 貴重物品請隨身保管並於外出時鎖上房門,如有遺失恕無法負責。
🧾 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辦理登記,並繳清尚未支付之款項。
💡 外出前請務必關閉房內燈光與電器,以維護安全與環保。
🛠 退房後如房內設備、備品有損壞或遺失,將依市價酌收賠償費用。
📌取消訂房與延期說明
依交通部觀光署「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」規定辦理。
農曆春節期間:訂房一經確認,恕不接受取消或延期,敬請特別留意行程安排。
一般延期規定:如需延期,請最晚於 入住日前 5 天 通知我們,以便作業。 訂金得保留,並於 3 個月內擇期入住,延期以一次為限。
亦可將訂金轉讓親友使用(限同一訂房條件)。
📌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,經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,導致無法如期前來:
訂金可保留 6 個月內擇期入住(限更改一次)。此情況恕不受理退款。
📌退款標準(取消訂房)
在已完成「訂金付款」並確認訂房後,如因個人因素取消行程,退款比例依觀光署規定如下:
預訂住宿日 14 日(含)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100%
預訂住宿日 10~13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70%
預訂住宿日 7~9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50%
預訂住宿日 4~6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40%
預訂住宿日 2~3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30%
預訂住宿日 1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20%
預訂住宿當日:恕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已付訂金全額沒收。
2️⃣ 民宿老闆在收到您的訂單後,會儘快回覆您:
📩 A:如有空房 → 民宿會回覆通知,Email 訂單信件內會附上【訂單明細/訂金與總金額/ATM 匯款帳號】。
完成 ATM 或手機網銀💰 匯款後,請上傳匯款截圖或轉帳收據,經民宿確認無誤後即 訂房成功並保留房間。
📩 B:若該日客滿 → 系統將自動回覆「已無空房」,請改訂他日或選擇其他房型。
📌備註:
若找不到我們的回覆信,請檢查是否被歸入垃圾郵件匣。
您也可回到本站點擊 【訂單查詢】,輸入下訂時設定的帳號密碼,即可查看匯款帳號、訂單內容與最新狀態。 📅 平日 / 假日定義
平日:星期日 ~ 星期五
假日:星期六、國定假日、連續假期、除夕夜以及 12/31 跨年夜
💰 定價期間:農曆春節、日月潭萬人泳渡等特定連假或活動期間,依「定價」計費。
⏰進退房時間
進房時間:下午 15:00 之後 退房時間:上午 11:00 之前
若您將提前抵達或較晚入住,歡迎事先告知,我們會在不影響其他房客的前提下盡量協助。
📝 住宿須知
🍽 住宿皆附 早餐。
💳 現場恕不提供信用卡刷卡服務,現場消費與餘款結清以現金支付,敬請見諒。
🐶 為維護環境與其他房客權益:
禁止攜帶寵物入住
禁止於房內烹煮任何食物
🚭 室內全面禁止 吸煙、飲酒作樂、嚼檳榔。
🔐 貴重物品請隨身保管並於外出時鎖上房門,如有遺失恕無法負責。
🧾 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辦理登記,並繳清尚未支付之款項。
💡 外出前請務必關閉房內燈光與電器,以維護安全與環保。
🛠 退房後如房內設備、備品有損壞或遺失,將依市價酌收賠償費用。
📌取消訂房與延期說明
依交通部觀光署「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」規定辦理。
農曆春節期間:訂房一經確認,恕不接受取消或延期,敬請特別留意行程安排。
一般延期規定:如需延期,請最晚於 入住日前 5 天 通知我們,以便作業。 訂金得保留,並於 3 個月內擇期入住,延期以一次為限。
亦可將訂金轉讓親友使用(限同一訂房條件)。
📌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,經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,導致無法如期前來:
訂金可保留 6 個月內擇期入住(限更改一次)。此情況恕不受理退款。
📌退款標準(取消訂房)
在已完成「訂金付款」並確認訂房後,如因個人因素取消行程,退款比例依觀光署規定如下:
預訂住宿日 14 日(含)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100%
預訂住宿日 10~13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70%
預訂住宿日 7~9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50%
預訂住宿日 4~6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40%
預訂住宿日 2~3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30%
預訂住宿日 1 日前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20%
預訂住宿當日:恕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已付訂金全額沒收。